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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合同纠纷资深大律师 集体合同有哪些生效条件?

时间:2023-07-03 15:16:03

一、集体合同有哪些生效条件?


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后,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接下来将由武汉经济合同纠纷资深大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经济合同纠纷资深大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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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平等主体根据平等和自愿协商制定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此外,集体合同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雇主。至少有一方是由大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员工方面。集体合同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


(2)集体合同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限制了个人劳动合同:


(3)集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衡。它基本上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


(4)集体合同以要式合同的形式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有效。


(5)集体合同受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限制。在效力方面,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集体合同是劳动法律制度;


(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


(8)集体合同的签订主要由劳动关系双方代表或者双方代表组织协商解决;


(9)集体合同制度的运行非常灵活,没有固定的模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具有约束力;


(10)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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